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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告手机代销商

北京电信工商部门
1998-06-08 来源:生活时报 胡其峰 我有话说

本报讯记者胡其峰报道:社会上众多手机代销商的行为如何规范?继不久前西直门商业大厦内十几家公司组成“市场管委会”走出行业自律第一步之后,目前,北京电信部门、工商部门等单位和市内67家代销商又坐到了一起,话题仍然是:如何管好自己。

在北京目前80万全球通移动电话放号量中,代销商的销售量占相当大的比重。北京无线局的代销商就达90余家,其中一些不规范的商家借机“挂羊头卖狗肉”,一些媒体广告也让消费者“雾里看花”,闹不清哪些属于电信部门,哪些属于代销商行为。日前电信部门和代销商坐到一起,其最大的目的就是:对代销商的行为提出要求,更深一层的含义是,对个别代销商不规范的行为提出警告。

记者了解到,此次“要求”包括:代销商不得转售、转批SIM卡,应严格执行国家的入网费政策和北京无线通信局各项资费标准,不得任意变更价格,进行误导性宣传。代销商的营业网点不得冠以“北京电信移动电话营业厅”的名称,只能使用其在工商部门登记的营业厅名称,代销商对用户入网协议要严格把关,认真核准和填写用户资料的各项内容,要自觉抵制“水货”、“假货”手机,承担起净化移动电话市场的责任等等。

众多的消费者希望这些“要求”能得到落实,因为“要求”其实是一些原本应该的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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